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看当代中国经济的道德
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建立当代经济交往的人文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属性和本质要求是实践。只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广大经济社会的成员真正地理解并内化为心中的道德实践准则,转换为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实践的内在动力时,我们的宏伟目标才能够持续的发展下去,才能够顺利实现。
因此, 在当代中国的经济交往中,不少人认为只有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中多占对方的份额才能致富,他们往往把这当成一种普遍的通则即认为市场竞争中, 只有你死才能我活,只有损人才能利已,这些不正当的经济行为不但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广大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应有的地位,而且严重侵蚀国家的整体利益, 破坏了市场规则,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在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需要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体现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中,融入进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行为细节中,真正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典型示范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榜样力量。尤其是广大商业企业从业者更要以公民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着力培育职业、企业、行业的核心价值观,使价值示范与价值规范相吻合,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根本上说,只有在实践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价值准则,成为当代广大经济社会成员的价值实践和自觉追求,并且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社会思潮,才能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回溯历史, 我们数千年的自然经济从来铸造起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一种超越个人联系的社会信任关系。偶然有经营大起来的产业, 一旦规模庞大起来, 便会受到权力、政府的压制、没收,因此大规模的、超越单个家族财力投资和地缘、亲缘关系的现代工商业, 始终没有能成长起来。而这种越过个人联系的信任关系往往是由王权或权威部门提供的, 如果不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当代中国经济中就无法创造出人们之间相互尊重对方产权以及经济交往中充分信任的道德基础。因此,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建立牢固的道德基础, 不仅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 而且直接就是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深化当代经济运行的各项规则
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总是一定社会制度的精神内核,其外在的教育、实践和功能发挥,总需要一定的制度体系作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内在灵魂和生命之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同样需要坚实的制度提供支撑和保障来引导公民的价值实践,内化为国民的精神信仰和自觉行为。“科学的制度安排,可以加速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国民信仰的进程,而制度安排的到位、错位、越位,都会对内化过程产生不同方向和层面的激励。”
加强规则建设是重中之重,如果说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加强宏观社会制度建设,那么建立机制是加强中观运行的制度建设,那么完善规则就是加强微观个体行为的制度建设。只有当经济交往中的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法律规则、道德规则、职业规则、行业规则,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有效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从而成为人们普遍的社会实践。
当代中国的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是规范经济,如果说制度的硬约束是一种外在的他律, 那么道德的软约束就是一种内在的自律。他律的硬约束最终要通过道德的自律才能发挥作用。这既包含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良好的一些明文的政策和法规规定, 也内含协调各种经济以及经济利益秩序的道德规范, 特别是作为市场运行主体的企业的内在的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上讲, 规则建设, 为当代中国经济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确定了方向和经济运行的关键。但是, 政策和法规即便是再健全再完备, 也总归是会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并且也不可能对所有大大小小的各种经济行为的准则都能规定得面面俱到。因此,一些道德素质没有内化为心中准则的人常常会避开政策和法规的限制实现损人利己的目标, 并且有的人专门研究如何偷税漏税, 损公肥私。更重要的是, 当代中国经济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之中, 政策和法规确实需要逐步建立和健全, 这就有一些极端自私的人乘机钻政策和法规的空子, 不顾一切谋取个人私利,为了聚敛财富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来大肆的损害国家和其它群众的利益,大大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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